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及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(广东省)的公示
来源: 时间:2024-03-28
根据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交办公路函〔2024〕47号)要求,我厅按照《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》(交质监发〔2012〕774号)的规定,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(广东省)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。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至4月11日。相关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,请于2024年4月11日17:00前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直接向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
提交书面申诉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诉事项、理由、依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。企业书面申诉材料必须有监理企业、建设单位、质监机构等有关部门加盖单位公章,并署联系姓名、有效联系电话;个人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署真实姓名、单位名称、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,否则不予受理。对于不按规定递交的材料,一律不予认可。
受理机构: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管理处。
受理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10楼1006室。
受理时间:2024年3月28日至4月11日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上午9:00~11:30,下午14:30~17:00。
附件:1.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(广东省)结果
2.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(广东省)结果
全国交通系统网站
- 交通运输部
-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
-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
-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
-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
-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
-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
-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
-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
-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
-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
-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
-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
-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
-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
-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
-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
-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
-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
-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
-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
-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
- 重庆市交通局
-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
-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
-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
-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
-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-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
-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
-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
-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
-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
- 香港运输署
- 澳門交通事务局
省级政府网站
- 省政府
- 省发展改革委
- 省教育厅
- 省科技厅
-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- 省民族宗教委
- 省公安厅
- 省民政厅
- 省监察厅
- 省司法厅
- 省财政厅
-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
- 省自然资源厅
- 省生态环境厅
-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
- 省交通运输厅
- 省水利厅
- 省农业农村厅
- 省商务厅
- 省文化和旅游厅
- 省卫生健康委
-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
- 省应急管理厅
- 省审计厅
- 省国资委
- 省市场监管局
- 省广电局
- 省体育局
- 省统计局
- 省医保局
- 省港澳办
-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
- 省政务服务数据局
- 省参事室
- 省信访局
-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
- 省能源局
- 省监狱局
- 省戒毒局
- 省林业局
- 省中医药局
- 省药监局
- 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
- 省新闻办
- 省保密局
- 省科学院
- 省社科院
- 省农科院
- 省发展研究中心
- 省地方志办
- 省代建局
- 省地质局
- 省供销社
- 省教育考试院
- 省科学中心
- 省建筑设计院
- 省人民医院
- 省疾控中心
- 省质检院
- 深圳市地质局
- 省政府采购中心
纪检监察举报电话:12388
政府服务热线:12345
交通咨询投诉:12328
您即将离开“广东省交通运输厅”网站,是否继续?
继续访问
放弃